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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会计核算

时间:2017-09-22 15:38:38  来源:  作者: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企业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放款项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三、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清算资金往来”等科目;减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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