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年终奖计算器
|
RSS
首页
常用工具
税务
新手会计
新手出纳
分行业会计
财务管理
司库
个税计算
年终奖计算
网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税务
>
税务问答
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时间:2017-09-25 11:42:46 来源: 作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号)规定:“对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2024小微企业所得税优
全国工会预决算编报网
最新会计科目表及编码
房地产资管新规“三条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站内搜索:
新闻
下载
图库
FLASH
电影
商品
文章
分类信息
高级搜索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WAP
备案号:
渝ICP备05000095号-1
© 2003-2025
chineseac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