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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房产出租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时间:2017-09-25 11:48:56  来源:  作者:

    答: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二条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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