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上海市、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三地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开展数电票试点,两年时间数电票试点范围不断扩增,试点力度持续升级。
2023年1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宣布自2023年12月1日,在西藏自治区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标志着全国36个省市区(含计划单列市)实现数电票试点全覆盖。
1月:青岛、陕西、重庆、天津、大连;
3月:吉林、福建、河南、宁波、深圳、云南;
4月:山西、浙江、甘肃、江西、江苏、广西、辽宁、海南;
10月:河北、湖北、黑龙江、新疆;
11月:北京、安徽、贵州、山东、湖南、青海、宁夏、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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