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为员工购买的一年以下的人寿保险服务,属于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