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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类型的同期资料文档准备时间和提交税务机关时限要求是什么?

时间:2017-09-25 11:46:59  来源:  作者:

    答: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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