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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涉及的个税及增值税

时间:2024-01-29 09:25:05  来源:  作者:

直播购物已经成为一项常见的购物活动。这种在平台上进行商品线上展示、咨询答疑、导购销售的新型服务方式,也越来越被大家所接受,无论何时只要打开短视频平台,都能在直播间里找到你想要的商品,

在这种背景下,个人直播带货也日渐成为了搞副业的不二之选。但直播虽好,也要注意交税问题!近两年,国家对直播业务监察肉眼可见的严格,直播带货虽然挣钱,更要注意合规交税。

直播带货到底应该怎样交税?首先需要明白直播带货的业务形式,才能知道自己如何交税。

一、个人所得税

网络主播,就是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直接向社会公众开展营销的个人。他们主要有两种合作形式,
一种是由平台或商家直接雇佣,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固定或保底加提成等方式的薪资待遇。这类网络主播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要由平台或者商家负责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若符合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条件的,还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另一种形式是网络主播独立运营,通过销售提成或摊位费等形式向平台或商家收取费用。这种情况下,如果网络主播没有进行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以个人名义提供独立的劳务活动,其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由商家或平台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主播个人要在取得所得的次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如果网络主播已经在工商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并且与商家或平台签订了合作协议,那就要按照经营所得进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网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还可能取得打赏礼物等收入。这部分收入也应区分具体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网络主播是受平台或商家的雇佣,则平台或商家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主播个人独立从事劳务活动的,则打赏收入还是要由对应的扣缴义务人(平台或是商家)进行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打赏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主播作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也就是提取打赏收入的时候。

二、增值税

直播平台是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提供直播服务的各类平台,包括互联网直播服务平台、互联网音视频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等,例如淘宝、抖音等。常见的平台经营模式主要有三种:平台模式、电商模式和广告服务模式。
1、平台模式即直播营销平台仅提供直播的技术平台,为直播间运营者提供直播技术服务。
2、电商模式即直播营销平台除了直播功能,还有电商平台的功能,消费者可直接在该平台购买商品,而无需跳转至其他电商平台。在这两种模式下,平台实质上都是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话,需要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3、广告服务模式即直播平台发布商家或商品的广告并收取入驻商家的广告服务费用。这种模式下,平台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应就收取的广告服务费用按照“广告服务”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对于直播间运营者,比如直播工作室、官方旗舰店等,是直播平台入驻的商家,如果是在销售自己购进或生产的产品,那么税务处理就与实体商户销售商品是一样,按照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即为货物对应的税率。如果销售的是其他方的商品,需要区分两种情况来进行税务处理。一种情况类似于代销,直播间运营者自己不购入商品,而是由商家直接销售商品,直播间运营者只获得销售提成,这时候直播间运营者就是提供的一种经纪代理服务,对一般纳税人的运营者应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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