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当于2023-2024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按照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相关政策:
1、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所称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简单概括: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 ,超过300万是按照25%征收。
三、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假设某小型微利企业无其他税收优惠,2023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则2023年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纳所得税额为:200×25%×20%=200×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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